2008年1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电猫电野猪 电死同村人
孔德富

  1月11日,磐安县公安局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陈需芳移送起诉。
  磐安县冷水镇泗岩村下兆自然村的陈需芳承包了80亩板栗山。为防止野猪骚扰,陈需芳在山上放置了电猫,曾电死过两头大野猪。去年11月30日凌晨,陈需芳被电猫的铃声惊醒,他马上和妻子一起上山,却发现同村村民陈永岳已被电猫电死。事后,陈需芳向警方投案自首。